[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加密货币用户应警惕交易所关闭的可能性]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4月22日发布了一份新闻稿,强调说:“如果加密资产业务运营商不符合特定金融信息法所规定的要求,则该加密业务有可能被关闭。”经修订的《特别金融法》于3月25日生效,该法规定了防止加密资产经营商的义务,现有经营商须在9月24日之前申报。很多人预测,如果《特别金融法》正式适用,大多数交易所将会关门。因为担心等问题,银行很有可能不提供实名账户。金融委员会解释说:“在申报受理期限之前,具备条件对加密资产经营商须向金融信息分析院(FIU)申报,根据情况,将决定哪些加密资产经营者可以继续营业。”(韩联社)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提名人拒绝将加密货币视为金融资产:韩国金融监管机构的提名人周三表示,鉴于国际趋势,可能难以将加密货币视为金融资产。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提名人Koh Seung beom表示,20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其他国际机构和相当多的专家发现很难将虚拟货币视为金融资产,认为它们无法发挥货币的作用。(Korea Herald)[2021/8/25 22:35:42]
韩国金融委员会:将允许虚拟资产交易订单在一定条件下共享:金色财经报道,根据韩国现有公开的《特金法》,禁止客户通过与企业结盟与其他企业主交易资产,该行为被称为共享订单。据最新消息,韩国金融委员会将对此规定进行调整,将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共享订单。韩国金融委员会表示,将对《特定金融交易信息报告及监督规定》部分修订规定案进行立法预告,立法预告时间为2月18日至3月2日。这是为了在《特定金融信息法》(特金法)即将于3月25日实施之际,具体规定监督规定委任的事项。
另外,如果虚拟资产运营商不提供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和法定货币之类的货币兑换服务,则无需获得真实姓名帐户验证。在虚拟资产交易/交换时,虚拟资产经营者通过应用虚拟资产的价值来计算转换为韩元的金额。当客户要求转移虚拟资产时,必须计算转换为韩元的金额。虚拟资产提供商禁止处理由于难以确定交易细节而导致风险很高的“黑币”。将可疑交易报告(STR)的报告时间澄清为“自决定为可疑交易报告的金融交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前的法律仅规定了报告STR的时间为“无延迟”。《特别金融信息法》规定,虚拟资产经营者必须承担防止(AML)义务。[2021/2/17 17:24:10]
政策 | 韩国金融监管服务局和中国银保监会达成合作协议:据Bitcoin.com援引Chosun报道,韩国金融监管服务局副局长上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会长会面,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协议,欲在金融机构监管和反方面进一步交换意见,提高监管能力。[2018/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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