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区块链等技术探索能源发展新模式]2021年7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包括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鼓励围绕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大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其他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鼓励聚合利用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用户侧储能等分散式储能设施,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结合体制机制综合创新,探索智慧能源、虚拟电厂等多种商业模式。
国家发改委:利用区块链等技术 构建药品追溯体系:5月1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其中提出利用5G、区块链、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实现药品、疫苗从生产到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构建药品追溯体系。[2022/5/14 3:16:13]
国家发改委:严禁以数据中心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9月24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强化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能耗双控约束。将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纳入能耗双控考核体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能耗管控责任,对发现并查实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地区,在能耗双控考核中,按新增项目能耗量加倍计算能源消费量。
区分虚拟货币“挖矿”增量和存量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增量项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项目,在保证平稳过渡的前提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科学确定退出时间表和实施路径。
停止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一切财税支持。对地方政府已经给予税费、房租、水电费等优惠政策的存量项目,要限期予以停止和取消。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及其所在园区,不允许地方政府给予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
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有关规定禁止投资。[2021/9/24 17:04:03]
国家发改委直属协会将设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拟推出行业标准:从国家发改委指导下的中国投资协会获悉,该协会将在其外资投资专业委员会下设立“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未来有望推出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区块链投资联盟和投资基金[2018/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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