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提醒公众注意非认可投资计划,计划包含首次代币发行]8月30日消息,香港证监会今天推出一项新措施,就疑似集体投资计划的安排向公众发出警示。如集体投资计划没有获得证监会认可,便不得在香港向公众发售。向香港公众发售非认可集体投资计划,或在没有取得证监会牌照或注册的情况下推广或分销集体投资计划的权益,或属犯罪。本会呼吁投资者,如打算投资于非认可投资计划,务必格外谨慎。新增的非认可投资计划警示,列出引起证监会关注并在表面上具备集体投资计划某些特点的投资安排。这些安排可涉及海外房地产或非传统资产及投资项目,例如数码代币和首次代币发行。(香港证监会官网)
香港证监会:币安旗下的任何实体均未获得发牌或注册: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不受规管的虚拟资产平台的警告声明称,留意到币安已在多个司法管辖区提供股票代币的交易服务,并关注到这些服务亦可能有提供予香港投资者。证监会需明确指出,币安集团旗下的任何实体均未获得发牌或注册以在香港进行“受规管活动”。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先生(Mr Thomas Atkinson)表示:“证监会绝不容忍任何违反证券法例的行为,并会毫不犹豫地在适当时对无牌平台营运商采取执法行动。投资者应注意在不受规管的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的风险。若有关平台终止运作、倒闭或遭黑客入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损失在该平台上持有的全部投资的风险。”(香港证监会官网)[2021/7/16 0:57:38]
现场 | 香港证监会发牌科总监: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SFC采取的是选择参与(opt-in)监管方法:金色财经现场报道,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发牌科总监Clara Chiu赵嘉丽在11月7日举行的香港科技周上表示,香港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框架采取的是选择参与(opt-in)监管方法。她表示,SFC是香港证券和期货事物监察委员会,不是证券、期货和虚拟资产监察委员会,对那些不交易证券或者期货,只交易比特币、以太币的交易平台,香港证监会没有发牌的司法权力。香港证监会新的监管框架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对那些提供比特币、以太坊的交易所,只要再提供一个证券类代币交易,香港证监会就可以对它们发放牌照。[2019/11/7]
政策 | 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人士批给牌照:香港证监会已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文件显示,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批给牌照。在该监管框架下,平台营运者如在香港营办中央网上交易平台,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的交易,便会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并须领有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的牌照。在合资格的平台营运者符合其他发牌规定(包括适当人选准则)的情况下,证监会可向其批出牌照,以经营虚拟资产交易的业务。[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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